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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校园网计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发布部门:信息与网络中心 来源: 信息与网络中心 字体大小:

章总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利用学校互联网出口带宽,重点保障教学和科研资源的访问,维护校园网络良性运行和可持续

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网络安全,并按时缴

纳网络使用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使用校园网的全校师生员工。


第二章校园网计费标准


        第四条 用户类型。校园网用户根据身份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以下用户类型:

        1.教职工用户: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

        2.学生用户:学校在读学生;

        3.教学区办公用户;

        4.商户:校内商户、非学校的企业人员。

        第五条 各用户类型的收费标准。教学区办公用户,将采取只认证不收费的方式,其他用户类型在校园内使用均需

要认证并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局、广东省财经厅文件精神(粤价〔2017〕186号),参考其他同类院校的收费标准,并结合我校校园网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我校校园网收费标准如下:

        1.包月计费标准:学生用户、商户、非学校企业人员30元/月/用户,教职工用户20元/月/用户。

        2.包年计费标准:学生用户、商户、非学校企业用户270元/年/用户,教职工用户180元/年/用户。

        第六条 校园网计费采用预付费方式(先付款,后使用)。当校园网用户第一次登录校园网时,校园网计费系统自动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应周期费用。余款不足时,计费系统将该用户账号停机,待用户续费后自动开通。

        第七条 收费标准说明

        1.包月计费标准的计费周期,按照使用日到次月对应日的前一日为一个计算周期。比如,用户1月6日使用校园网,计费周期就是1月6日至2月5日。如用户使用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包月计费标准中,如用户下一个计费周期不需要使用校园网,需自助办理预约停机,否则下一个计费周期开始系统将会自动扣除月租,余额不足时,账号将自动停

机。

        2.包年计费标准的计费周期,按照使用日到次年对应日的前一日为一个计算周期。比如,用户2021年1月6日使用校园网,计费周期就是从2021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

5日,如用户使用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一个校园网用户账号只能在一个移动终端和一台PC机上同时使用,不能同时在两台PC机或两个移动终端设备上

使用。

        4.校园网用户默认按包月计费标准计费。用户也可随时登录校园网自助服务平台:http://self.gzist.edu.cn/Self,预约办理选择包月或包年的计费标准,当次选择的计费标准将于下一个计费周期开始生效。对于未选择或变更的将默认沿用当前计费标准。

        5.单用户网络带宽:访问校内资源不限速,访问校外资源时根据校园网整体出口和核心链路情况动态调整单个用

户带宽。

        6.登录用户校园网自助服务平台:http://self.gzist.edu.cn/Self,可实时查询用户的缴费及扣费情况。


第三章 校园网缴费方式


        第八条 校园网用户通过广州理工企业微信自助缴费。包月用户建议每次只缴一个月的校园网费。


第四章 用户账号停用销户及退费


        第九条 用户账号停用。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将停用其用户账号:

        1.用户账号余额不足时,计费系统将自动停用该账号。

        2.违反《广州理工学院校园网用户上网管理办法》者,由网络中心停用该账号。

        第十条 用户账号注销。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将注销其用户账号:

        1.学生因毕业等原因离开学校。

        2.教职工或商户用户因离职、考研、进修等原因离校时间达一年以上。

        3.自愿注销账号。

        第十一条 用户账号余额退还。

        1.学生因毕业等原因,注销校园网账号时,可到网络中心领取校园网账号余额;

        2.教职工或商户用户因离职或其他原因注销校园网账号时,可到网络中心领取校园网账号余额。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