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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多媒体电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来源: 工业中心 字体大小: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在课前10分钟内亲自到电教室管理员值班室领取电教柜ID卡或钥匙并做好登记,禁止他人代领。

2、按操作规范使用多媒体电教设备,爱护多媒体设备,保持电教柜台面卫生整洁,严禁学生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或拷贝文件。

3、所有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均装有文件保护装置,未经维护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计算机将不予保留,以确保其它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4、任课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上使用光盘或U盘的,应对光盘或U盘进行查、杀毒,并提前熟悉使用过程。

5、任课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不得擅自删除和卸载电教室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不得擅自修改账号和密码,一旦被发现将按违规处理。

6、在使用多媒体电教设备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工业中心电教维护员联系查排。需要安装授课专业软件和外部网络的电教室,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提前一周向部门领导和教务处提出申请,批准的申请递递交工业中心,统一安排。

7、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教设备并造成设备损坏情况的,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除正常上课外,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递交电教室管理员。

9、 任课教师每次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检查电教设备情况,认真填写《多媒体电教设备使用登记本》,关闭设备电源,锁好电教设备柜门,将电教柜ID卡或钥匙归还电教室管理员值班室并做登记。

10、师生应共同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在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等,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违者追究责任。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