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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校园网计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来源: 未知 字体大小:

  我院校园网络属于学院通讯类基础设施,为全校师生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和学院内部网络服务。学院决定:除行政办公、教学工作和网络维护用户外,一律实行有偿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网络用户类型界定

  1、行政机关办公用户:指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办公用户。

  2、教学办公用户:指教学楼教师办公用户。

  3、机房用户:指计算机机房用户。

  4、教师宿舍用户:指居住在各宿舍的教职工个人用户。

  5、学生用户:指学生个人计算机在宿舍上网的用户。

  二、各用户类型的收费标准

  1、行政机关办公用户、教学办公用户、机房用户、网络中心网管,各学生宿舍网管,VOD维护人员,将采取只认证不收费的方式。

  2、教师宿舍用户:包月制,每个用户收取 20 元/月。

  3、学生用户:包月制,每个用户收取 30 元/月。

  三、缴费方法、要求

  1、缴费方法:持有校园卡(正式卡)的用户,可到学院各圈存机处缴纳网费,校园卡只能为持卡本人交网费,请认真核对用户信息后再交费;持校园卡(临时卡,一般是大一第一学期的学生或学院临时用户)的用户,需要网络中心办公室刷校园卡进行缴费,不收取现金。

2、缴费时间:持校园卡(正式卡)通过圈存机进行缴费的,24小时提供服务,持校园卡(临时卡)的用户只能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网络中心办公室缴费。

  3、缴费要求:校园网账号类型采用预付费的方式,所以必须要先缴纳一个计费周期的费用后缴费才能上网。

  四、缴费记录查询

  登录用户自助平台:http://self.thxy.cn:8080,查询用户缴费情况,有问题请与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0)87478482。

  五、收费说明

  1、包月计费方式:计费周期按自然月计算(每月第一天至本月的最后一天),每月第一次上网时自动扣取当月的上网费用,如用户使用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因计费周期是按自然月计算,当用户在一个自然月内不接入网络,则不会扣取本月费用,所以网络中心不再受理暂停业务。

  2、 校园网用户在每个学期的前四个月里(上半年统计时间为:3月至6月,下半年统计时间为:9月至12月)消费满120元(教师消费满80元),本学期的后续时间段可免费上网;每学期前四个月消费不足120元(教师消费不足80元),不能享受该优惠。

  3、持校园卡(临时卡)的用户交费时必须使用一卡通刷卡并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避免出错。

  4、校园网所有收费用户必须交费后才能上网,凡余额不足的用户账号系统自动停用,须续缴网费后才可重新激活账号,期间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负。用户账户余额及剩余时间可登录用户自助平台(http://self.thxy.cn:8080)查看。

  六、账号注销与停用

  1、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将注销其用户账号:

  ⑴因毕业、离职原因等离开学校。

  ⑵因考研、进修等原因离校时间达一年以上。

  ⑶自愿注销账号:须提前一个月与网络中心联系,办理账号注销手续。对于注销账号的用户当月费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2、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将停用其用户账号:

  ⑴用户账户余额不足;

  ⑵违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校园网用户上网管理办法》者。

  七、账号使用注意事项

  1、为保证校园网用户的账号安全,学生用户账号仅限同一接入端口、同一电脑使用;教职工用户账号仅限同一接入端口,不限电脑使用。用户更改上网地点或上网电脑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2、用户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办理余额转账业务。教职工离职或毕业生离校可退还账户余额。领取余额时教职工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学生必须持有毕业证书。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校园网计费管理办法(暂行)(广师天院﹝2008﹞40号),本办法解释权归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