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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来源: 网络中心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部门的网站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网站建设规范
  第一条 凡是我院主站点(www.thxy.cn),各系(部)、机关处室建设的二级站点必须遵照本规范。
  第二条 凡是我院主站点以及各二级站点必须运行于网络中心所指定的网络服务器,并统一接受网络中心的管理,以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作。
  第三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新建设的二级站点接入学院主站点时,必须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服务器空间管理办法》填写网站登记表,由系(部)直属领导审查签字,上交宣传部审批后再到网络中心办理接入手续。
  第四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新建设二级站点需要网络中心的技术支持,可与网络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联系,按要求填写《站点建设协作申请》。
  第五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或个人需要在学院网络中心建立网站,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服务器空间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服务器空间申请表,满足申请条件的站点由党委宣传部审核,网络中心执行域名绑定指向工作。

  第二章 网站设计规范
  第六条 网站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学院师生的习惯,以方便使用。
  第七条 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校徽、网站名、系(部)徽、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学校主站点首页的链接。
  第八条 必须在其首页上呈现学院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网页展示的学院全称、校徽应依照校名校徽矢量素材绘制,以保证学院名称的庄严、规范。
  第九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必须提供学院网站首页的链接,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随时能方便地访问学院网站主页。
  第十条 必须规范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
  第十一条 学院各相关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严禁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第十二条 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保持和谐。
  第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附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 各系(部)、相关处室的网站应端庄、严谨、规范,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新建设的二级站点所有页面严禁发布商业广告。
  第十六条 网站技术一律为DIV+CSS架构,以配合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系统使用,设计完成通过相关审核后交由网络中心进行数据接入。

  第三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十七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我院主站点、各系部、机关处室建设二级站点的所有网页内容受党委宣传部审核监督。
  第十九条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第二十条 网上所附带的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第二十一条 所挂网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部门应用系统的链接,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各系(部)网站应包括系(部)介绍、现任领导、内设机构、设置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的建设、团学工作、招生就业、系(部)动态和信息、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网站在网页中引用学院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网站保持一致。

  第四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二十五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必须通过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对所属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负责。学院主站点由党委宣传部及网络中心联合管理,党委宣传部保证学院主站点网页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网络中心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行、防御木马。
  第二十六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应安排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人员专职负责网页发布、管理工作,及时、无误地更新网页信息,如有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网站需进行网页设计样式、固定网页元素修改时,需执行以下工作流程:
  1、填写《学院网站修改审批表》并由该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2、将网站修改文件、《学院网站修改审批表》交到党委宣传部复核。
  3、将网站修改文件、已复核的《学院网站修改审批表》带到网络中心与网站技术负责人协同完成网站修改。
  4、网站修改文件、已复核的《学院网站修改审批表》由网络中心备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的网站要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公安、安全部门)的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开设聊天室、论坛等交互栏目,留言板的设置须有审核的功能。
  第二十九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网站发布的附件、图片等不能大于规定的尺寸(1M),特殊情况须提前告知网络中心。
  第三十条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信息管理事故,将追究本部门主管领导、网站负责人的责任,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网络中心应定期做好学院主站点及各二级站点网站的数据、网页文件备份,对网站内的重要备份资料应刻录光盘存档。

  第五章 网站技术规范
  第三十二条 各系(部)、机关处室网站负责人与网络中心网站技术负责人协商其网站的形式架构、设计样式,并按要求填写《网站协同制作申请表》,将由网络中心统一定制网页模板及网页功能。网站负责人应及时从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填充网站的必要资料。网站架设完成接入学院主站后,双方验收并抄送党委宣传部。
  第三十三条 针对各系(部)、机关处室个别作用的网站页面
  1.文件的命名:目录名应以英文、拼音为主,除非有特殊情况,目录、文件的名称全部用小写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的组合,其中不得包含汉字、空格和特殊字符。
  2.个别作用网站页面放置目录应区别于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文件目录,所有个别作用网站页面的网页文件必须含在此目录中,其效果能在独立访问此目录完成。
  3.个别作用的网站页面只允许是静态网页,不含任何动态网页文件,不含任何数据库文件。
  4.网页代码规范:网页起始必须含有代码:使用XHTML1.0标准:
//在网页编写时间区须含有以下代码:
//网页语言编码GBK:

//网页标题:
****** - ******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网页说明:

//网页搜索关键字:

//网站主办单位:

//IE7与IE8样式兼容:

//CSS样式(可在页面内置):

//ICO标签(可省去):

//ICO书签(可省去):

  5.网页宽度保持在980px以内,高度则视版面和内容决定,原则上不超过3屏。
  第三十四条 通过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发布所插入的图片大小一般为400px*300px,过大图片必须自行处理后才可上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网络中心负责。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网站修改审批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网站协同制作申请表